11月21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管理不尽职、投资业务管理不尽职、票据业务管理不尽职,受到305万元罚款和2010元违法所得的没收。黎规群、吴刚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而谢红卫、邢诒深、李伟则被警告。
平安银行海口分行和平安银行三亚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管理不尽职,分别被罚款200万元和25万元。唐意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蒋明光、辜振阳、朱宇龙也受到警告。
五指山长江村镇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管理不尽职和案防工作管理不到位,罚款80万元,赵伟东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林劲昀、吕远航也受到警告,而黄朝乙则被禁止终身进入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