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限额详情请见以下“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限额分别计算。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12月29日起,本基金调整在部分销售机构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限额,具体如下:
在除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移动客户端“长城基金APP”、微信服务号“长城基金”)以外的销售机构,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单一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购金额上限调整为400万元。
(2)本基金除上述(1)以外的申购业务限额,仍执行本公告披露前的限额规则,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超过上述限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网站www.ccfund.com.cn。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