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在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
具体来说,该银行因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报送不准确以及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行为受到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对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25万元,同时对吴红军和黄鑫刚两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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