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消费者反映,在直播间购买黄金后,遭遇长期不发货且物流信息异常的情况。其中一名消费者反映,她于11月底以每克约930元的价格,花费近28800元购买了一只30克的黄金手镯,商家承诺15天内发货,但物流信息却长时间停滞于“进入质检环节”。
如今一个月过去,国际金价一度突破每克1010元,货品却依然“在路上”。对此,当地监管部门回应,已收到十余起相关投诉,正在督促企业发货并核查“虚假发货”问题。
有消费者质疑,商家此举或是在观望金价波动,看到金价涨了就拒不发货。律师指出,商家行为已涉嫌违约,若存在虚构发货信息等恶意情形,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法主张赔偿。
消费者反映:
网购黄金遭遇“虚假发货”
近日,一名网友反映,其11月28日在“水贝扶摇珠宝”直播间购买了30克的999黄金手镯,至今却未收到手镯。

▲购买30克黄金手镯网友的购买记录
该网友介绍,商家曾承诺15天内发货,却拒绝提供发货底单和照片,称货“进入质检环节,需要耐心等待”。当时,该网友购买时金价为930元,总价28880元。一个月过去,大盘金价最高曾超过1010元。
购物平台售后服务“消费保”显示,涉事店家“水贝扶摇珠宝”近期被多名消费者投诉,均为“超时不发货”“虚假发货”“售后拖沓”等问题。平台回复消费者称,平台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平台将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

▲平台正在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
天眼查显示,“水贝扶摇珠宝”主体为广西桂和祥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今年2月份刚成立。12月8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平台显示,该店铺有3000多名粉丝,销量共3125件,目前货架无任何商品。
当地市场监管局:
正督促涉事企业尽快发货
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之所以涉事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是因为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从贺州迁到深圳,工作人员也迁到了深圳。近日,市监局已收到十几个涉及该公司的投诉工单,涉事公司称会陆续安排发货,部分消费者反映已收到货。市监局会继续督促涉事企业尽快发货,“虚假发货”的问题还在进一步取证核实。对于“虚假发货”等问题,“水贝扶摇珠宝”直播间客服表示,有订单都会陆续安排发出,对其他情况并不了解。

▲另一消费者的购买记录也显示“进入质检环节”,迟迟未到货
另一名消费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包括“水贝扶摇珠宝”在内的三个水贝黄金店铺直播间都买了黄金,总价近10万元。目前,平台物流均显示“进入质检环节”,10月28日至今,已近两个月,她仍未拿到货,造成资金损失。她怀疑这些商家是在观望,“等到黄金跌了才会安排发货,金价还在涨,就一直推脱。”
商家是否构成违约或欺诈?
律师:金价上涨不能为不发货免责
商家迟迟未发货,并以“质检”为由长期拖延,是否构成违约或欺诈?其行为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若商家一直不发货,消费者是否可要求退换货款或主张金价上涨带来的损失或其他赔偿?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此类水贝黄金商家以“质检”为名拖延不发货,其行为已涉嫌违约甚至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商家须按约定时间交付商品,订单中的发货时限就是合同约定,如果商家逾期不发货则构成违约,除有特别约定外,商家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张建介绍,黄金价格上涨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不能作为其不发货的免责理由。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约发货,并赔偿损失。当然,也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相关损失。
例如,北京的乐女士2024年为投资,曾以每克478元的价格在直播间分批网购了2300克金条,前后花了110万左右,正好遇到金价大涨,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多次延迟发货,仅赔偿100元并建议消费者退款。最终,当地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商家退还乐女士货款近110万元,并赔偿乐女士因金价上涨造成的损失15.64万元(按照市场价差计算),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此外,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如果商家有虚构发货信息、伪造物流记录等恶意行为,其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欺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商家虚假发货、超时不发货,主要涉及民事违约责任与欺诈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被刑事追责。
赵良善分析,例如,在民事责任层面,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商家承诺15天发货却未履约,构成违约。买家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发货)、解除合同并退款、赔偿实际损失(如金价上涨的价差)、按约定或平台规则主张违约金。另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若商家虚构“质检”、提供虚假物流、拒给底单或照片,属于欺诈,买家可主张“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在刑事责任层面,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货款后无履约意图、卷款跑路,涉嫌合同诈骗罪;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可能被追究刑责。
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具体如何操作维权呢?赵良善认为,为避坑,建议买家不预付大额“定金”,警惕“低价、超长预售”。一旦产生纠纷,买家可先申请平台介入并冻结商家保证金;可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投诉,若调解不成,买家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款、价差损失、惩罚性赔偿,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若商家失联、无履约能力且拒不退款,涉嫌诈骗的,可选择向警方报案处理。
张建律师进一步介绍,现在多地在推进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发展工作,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后,ODR企业可直接在平台内受理,被投诉企业与消费者沟通和解并达成协议。“在投诉时,如果平台有ODR绿色通道选项,且涉事企业是ODR企业,纠纷处理效率会更高,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会解决。”
另外,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处理不力,可将其不作为当成是投诉或诉讼的理由之一。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