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据北京金融法院消息,2025年5月29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一案。该案由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担任审判长。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对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认为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满足《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1号发布)规定的要求,并且相关申请存在不符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8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4号)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标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对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支付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不再准予延续(换证)的决定。
某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诉至北京金融法院,请求撤销上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法判令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审核并准予该公司续展通过。
庭审情况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正确、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具有事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作出涉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辩论,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意见。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