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接到网友反映,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居然之家商场内,一商户疑似利用人民币搞促销,其认为该行为不妥,希望媒体关注。
走访:现场未发现相关促销行为
“时值周末,我和家人到商场去看家具,遇到一楼的步阳安全门门店开业,看到了商户利用机器将疑似各种面值的人民币放入容器内吹起。”
该网友告诉记者,具体操作来说,当消费者购买商品达到一定数额时,就可以参与抓取,限定时间内,抓到几张就优惠多少货款。
内置疑似人民币的机器(网友提供图片)
该网友进一步表示,据其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说,涉及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等,是不允许用于促销宣传的,希望相关商户、商场能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网友关切的相关问题,6月16日,记者前往了观山湖区居然之家商场进行走访,在一楼的步阳安全门门店周边,未发现网友提及的相关促销行为。
随后,记者在现场进行了全面走访,发现大多数商户在进行促销时,往往采取送超市卡、砸金蛋、红包墙等方式进行促销,未发现直接利用人民币进行促销的情况。
商城内的其他促销活动。
商场:未进行涉及人民币的促销行为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记者来到位于该商场4楼的办公区,表明身份后,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一般来说,商户会对促销行为进行报备,但商场方面不会直接干预商户的相关促销行为。”居然之家商场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商场方面组织的促销活动主要涉及代金券以及盒马卡,均不涉及网友反馈的疑似使用人民币促销。
随后,步阳安全门门店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带着一包物品,前来进行情况说明。打开后,记者观察到,里面主要涉及面值为1、5、10、50、100的练功券、点钞券。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张50面值的练功券,上面写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商铺促销用的练功券。
写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的50元练功券。
“6月14日上午,我们搞开业活动,全程也就一个小时左右。就是新开业营造气氛,抽中后可以抵部分货款。”步阳安全门门店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相关物品都是在网上买充气堡附赠的,没想到会引发消费者的质疑,今后也不会使用上述物品进行促销了。
采访最后,居然之家商场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接下来,也会针对相关情况,向全体商户进行宣传,不再采取类似的促销行为。
律师:主管部门可采取行政处罚
那么,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对于涉及使用人民币进行涉商宣传的,有何具体明确规定?采访中,核实发现商户曾使用过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的练功券进行商业宣传,属于具体违反了什么条款?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天眼问政专家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柳。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甘元柳表示,商户擅自使用人民币图样进行商业宣传的,已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即由主管部门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甘元柳进一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家机关,商户擅自使用印制其名称的练功券进行商业宣传,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该商业活动与中国人民银行存在关联,从而误导或者欺骗消费者,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可能被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职能部门:已督促商户进行及时整改
随后,记者将相关问题及实际情况,反馈给了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查看。
”经查,相关商户经营场所内有营业执照,该商户从事门、锁业务,属于合法经营。“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时,该商户使用的点钞练功券,系对其成交客户开展抵扣促销活动,消费者在活动中通过吹气抓奖机在5秒内抓被吹动的点钞练功券,实抓到的点钞练功券,消费者可用于抵扣其定单金额(针对非全款交费的消费者)。
经进一步核实,该商户使用的代币图样与现实流通人民币差异较大,鉴于该商户并非为点钞练功券的制作方,其代币使用仅限于该商户经营场所使用,未造成较大影响,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5年6月17日检查中,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不当行为,并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该商户已第一时间现场完成整改。
关于网友质疑相关促销行为不当的问题,关于该商户使用点钞练功券作为代币的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作出决定。
对此,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商户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立案规定。
”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类似问题的巡查处置力度,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营商环境。“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补充道。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龙 赵哲铭
编辑 刘思博
二审 李劼
三审 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