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绪艳 通讯员 钱莉 张群 牟颖
开栏语:6月16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恩施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助力宜居恩施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即日起实施。《十条措施》从扩大公积金覆盖面、解决基本住房困难、支持更多住房需求、创新使用政策、推进异地政策协同、支持人才落户恩施等10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使用政策、业务模式等进行了调整,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时代价值和群众需求。为了让广大缴存职工和市民更好地了解新政和享受政策红利,特开设“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专栏,对部分读者关注的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新政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多孩家庭、博士及以上人才或购买高品质住宅、一手现房的缴存人贷款最高支持额度按比例同步上浮。双缴存人指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单缴存人指借款人夫妻双方仅一方(含单身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异地缴存职工在恩施州内购房参照执行。
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灵活就业人员满足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即单灵缴人员60万元、双灵缴人员70万元,同时享受其他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为支持人才落户恩施,在原有针对“楚才卡”高层次人才和硒谷英才的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新政策提高了博士及以上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博士及以上人才购买州内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额度上上浮20%,即单缴存人贷款额度最高上限72万元,双缴存人贷款额度最高上限84万元。同时将“楚才卡”高层次人才、硒谷英才的贷款支持政策扩大到州内二套房。
同时,新政策聚焦高品质住宅和房地产新模式,鼓励购买高品质住宅和现售住房。缴存人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高品质住宅(开发企业提供主管部门认定的佐证资料)或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在基准额度上上浮20%,即单缴存人贷款额度最高上限72万元,双缴存人贷款额度最高上限84万元。推行商品房现房贷款预审制,提供商品房现售合同即可申请贷款,鼓励缴存人购买现房“先贷款再办证,办证即放款”,提高开发企业资金回笼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同时满足同类型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缴存人购房申请贷款,可选择最优方案申请贷款。
新政策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扩大了托底贷款扶持人群。缴存人为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伍(退役)军人在州内购房的,在贷款担保能力、还款能力达到要求的前提下,可不执行存贷挂钩政策,给予托底贷款额度40万元。原托底贷款对象为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新政策增加了退伍(退役)军人这一特定对象,同时扩大了托底贷款房屋套数,不限于州内首套房。
来源: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