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9日讯(记者 马祚波)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南京公积金出台新政提振楼市信心。记者10月9日从南京公积金中心获悉,即日起将个人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100万元/户,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南京单人购房数量显著增加,考虑到同类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水平、住房市场现状、重点保障人群、现有资金供给、贷款风险防控等各方面因素,南京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以单人购房为重点,加大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支持力度。
据了解,此次贷款额度调整后,继续执行省、市已出台的有关配套支持措施:
(一)支持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相关政策
1、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2、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3、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4、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二)可叠加计算贷款最高额度的相关情形
1、多子女家庭或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或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上浮额度可两相叠加计算,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16万元/人、144万元/户。
2、多子女家庭购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2025年10月9日前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征询借款人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修改贷款申请资料,2025年10月9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