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5日丨交通银行(601328.SH)公布,2020年11月18日,本行在境外市场完成发行28亿美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根据本次债券条件与条款,在本次债券发行后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派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本行已通知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其将于2025年11月18日(以下简称“赎回日”)行使赎回权赎回所有未偿付的本次债券。本行将按照本金加上截至赎回日(不含该日)应付未付的利息赎回全部本次债券。
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意见的函》(金办便函〔2025〕34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行赎回本次债券无异议,行使赎回权条件已满足。
本次债券于赎回日赎回完成后,将不再含有未偿付余额。本行将相应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债券上市。本公告中所使用的简称(另作定义的除外)均与本次债券发行条件与条款中的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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