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15日电,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自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取消“本市缴存”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人也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原15家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基础上,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均可参与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因离婚析产等发生产权变更的,须在贷款申请前完成相关财产明晰手续,确保抵押物权属清晰。
上一篇:讲好百姓故事 弘扬抗战精神丨“红色银行”的守护者
下一篇:韩国官员:中方制裁,必然影响“让美国造船业再次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