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9日,茂业国际宣布一项重要交易,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太原茂业出售了盛京银行股份。
公告显示,茂业国际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太原茂业已就其持有的85,500,000股内资股接纳内资股要约,代价为每股目标股份1.45人民币,将收取的总代价约为123,975,000人民币。
要约人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股要约由中金公司代表要约人作出,而内资股要约由要约人作出。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中金公司以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根据公开可获取信息,目标股份占盛京银行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97%,内资股股本总额约1.32%。按照公开信息,盛京银行是一家区域性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
茂业国际表示,出售事项为内资股要约的一部分,乃向全体独立内资股股东(包括太原茂业)作出的股份要约的一部分。按照综合文件所载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要约价及股份要约就独立内资股股东而言均属公平合理,因此,茂业国际认为股份要约乃本集团将投资变现并取得所得款项为其业务提供资金的良机,尤以内资股属非上市股份,且内资股股东并无其他公开市场可供买卖内资股。董事会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及╱或支持本集团现有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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