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庆银行(601963)及责任人刘晓娜作出处罚。其中,重庆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投资业务不审慎,被处以罚款共计220万元;刘晓娜因涉及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被给予警告处罚。这是重庆银行在2025年收到的首张罚单。
作为西部金融版图中的重要力量,重庆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西部和长江上游地区成立最早的地方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它于2013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21年在上交所上市,成为西部首家“A+H”上市城商行。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9833.7亿元,即将迈入万亿俱乐部;下设194家分支机构,员工5365人,业务网络覆盖重庆所有区县,并延伸至成都、贵阳、西安等城市。
不过,近年来,在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过程中,重庆银行总行在合规经营层面的问题却多次受到监管关注。自2021年以来,其总行收到巨额罚单的频率显著增加,经梳理,总行近四年合计收到7张巨额罚单,罚没金额累计超1627.5万元。
具体来看,2021年12月21日,重庆银行因信贷资金挪用、理财产品期限错配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280万元;同日,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形成“假按揭”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问题,又被罚款1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2万元。2022年5月24日,因委托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同业投资管理不到位等违规事实,该行被罚款230万元。2022年6月8日,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报送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类违规,重庆银行被罚款395万元。2023年10月31日,因投资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不尽职及资金投放不合规,该行被罚款150万元。2024年6月19日,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重庆银行再被罚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