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50万元 8名责任人被警告
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存贷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罚款450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处罚信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相关责任人李俊凯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李九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建伟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胡怡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俞阳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伟中、李娜燕、林剑警告。
今年6月,该行还曾因贷款业务违规被处罚。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25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16年4月27日,由浙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的,服务于“三农”、社区、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平湖市服务网点最多、分布最广、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金融机构。
截至2025年9月末,该行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611.47亿元,负债总额570.28亿元,所有者权益41.18亿元,各项存款515.67亿元,各项贷款380.49亿元,实现税前利润2.55亿元,净利润1.94亿元。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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