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据公告内容,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时,卖出方销售标准黄金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在实物交割环节,按“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和“发生实物交割出库”进行区分: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会员单位按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适用不同税收政策。
新政实施后,11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招商银行客服获悉,目前该行手机银行“进入【财富】—选择【黄金】—点击【实物金】”界面展示的实体金条价格已含税,交易环节增值税由系统自动处理,客户无需额外承担税费。若涉及实物黄金回购(如不离柜回购业务),需以提货时的实时金价为基础计算税务,具体以交易所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