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公布《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信息披露方式按照披露范围分为公开披露和非公开披露。公募产品信息披露原则上应当采取公开披露方式,但涉及向具体投资者提供其个人投资信息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私募产品信息披露原则上应当采取非公开披露方式面向持有该产品的投资者披露,但产品推介、销售时面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以及产品登记、到期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披露的信息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法对所获取的私募产品非公开披露信息等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