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证监局持续推动下,该辖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分红积极性提高。6月3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山东证监局获悉,2024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分红金额近530亿元,股利支付率达47.6%,实现了分红金额与股利支付率的“双增长”。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在山东证监局持续推动下,该辖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分红积极性提高。6月3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山东证监局获悉,2024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分红金额近530亿元,股利支付率达47.6%,实现了分红金额与股利支付率的“双增长”。
山东证监局多举措推动企业分红
济南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积极分红,不仅是其积极回馈投资者的重要表现,也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的重要举措。
2024年4月印发的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同时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同年1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鼓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在此政策背景下,山东证监局积极响应,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山东证监局采用多维度举措强化现金分红监管。一方面,加强协同联动,联合地方政府走访上市公司。通过实地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引导上市公司充分认识现金分红对投资者信心和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让分红政策更贴合企业实际与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培训工作,针对业绩预增的上市公司,组织专业培训与政策宣讲活动,详细解读现金分红相关政策法规和市场要求,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分红计划,切实加大回报投资者力度,提升分红规模,使企业从“能分红”向“愿分红”“会分红”转变。
在山东证监局的积极推动下,辖区上市公司积极响应,现金分红成果显著。截至4月30日,辖区上市公司宣告2024年分红金额近530亿元,股利支付率达47.6%,实现了分红金额与股利支付率的“双增长”。
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高涨
在山东证监局大力推动下,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高涨。
一方面,分红公司占比可观,243家公司中有181家进行分红,占比高达74%。另一方面,目前辖区已有55家上市公司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进一步提升了分红的可预期性。
比如,2024年至今,玲珑轮胎已宣布分红5次。公司在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以及2025年一季报中均宣布了分红计划。公司自2016年上市以来,已披露分红13次,分红总额达35亿元(含最新披露待实施)。
此外,充矿能源积极作出中长期分红安排,公告2023年至2025年分红比例不低于60%,尽早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提高现金分红力度,近5年分红总额达553亿元,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现金分红不仅彰显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感、盈利能力和雄厚的资本实力,同时也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增强了投资者的获得感,尤其是对那些追求长期稳定回报的投资者更具吸引力。
山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守监管职责,持续加强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通过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加强政策引导与服务,督促上市公司积极有序实施现金分红,推动形成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机制,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赵彬彬 朱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