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在江西监管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贷款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 175 万元罚款,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处分。
此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 “三查” 不到位五大类。这些行为违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管理及风险防控的相关规定,暴露出该行在信贷全流程管理、员工行为约束及风险分类管控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针对上述违规事实,监管部门除对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175万元的罚款决定外,对邹群、郭伊龙、曾衍欣三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对吴宏、涂相云、温清华三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罚款18万元,此次针对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总额达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