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创业考察的大学生提供单次为期5天的免费住宿;建设青年人才周转公寓300套;为创业大学生在对接成果、寻找场地和初创企业期间提供3至6个月的免费住宿……6月9日,湖南省韶山市融媒体中心发布《重磅出台!一图读懂韶山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十条措施!》迅速引起正在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关注和热议。
市民之家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的窗口(肖天晴 摄)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委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工作部署,构建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体系,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韶山市结合实际,经过长时间调研、多部门酝酿,制定出台《支持大学生创业十条措施(试行)》(简称《措施》),包括提供服务优待、实施创业补贴、给予贷款贴息、创建孵化平台、支持成果转化、激发文旅赋能、强化初创培育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根据此次出台的《措施》,韶山市对初次创办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大学生,正常经营满1年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人以上补贴1.5万元。对于大学生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给予最长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在韶山市创办企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学历层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此外,《措施》强调要铸就一批“经典品牌”。推出“青春当燃·逐梦韶华”大学生创业主题,全方位打造韶山“青创之城”品牌。依托红色文化旅游、“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肉制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劳务品牌。被认定为韶山市级、湘潭市级和省级的特色劳务品牌,对项目单位给予10万、20万、30万元资金奖补。鼓励红色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大学生来韶山开展红色教育和能力提升、技能培训等活动,持续提升“韶山红课堂”红色培训品牌影响力。
《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把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工作举措,主动谋划推进,狠抓责任落实。并且建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协调推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
来韶山创业的大学生汤先生,现在从事餐饮行业,他高兴地说道:“本次出台的《措施》力度超前,满满的诚意和干货,激发了奋斗热情。只要自己不断努力,为韶山市的发展建设做出实在的贡献,拿到奖补不是梦!” (肖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