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难、贴息兑付慢等问题,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辽宁省农担公司及其合作银行于近日创设“设施农担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垫付贴息等服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为破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难、贴息兑付慢等问题,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辽宁省农担公司及其合作银行于近日创设“设施农担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垫付贴息等服务。
政策支持的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范围为建设主体在辽宁省实施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粮食烘干等领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
贴息标准方面,单户建设主体贷款额度在3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BP。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在单个年度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