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9日消息(记者门庭婷)6月18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淄博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在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显示,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
同时,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在淄博市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20%提高至30%。
允许各项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高品质住宅(含装配式住宅)、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60万元。高层次人才维持原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不做叠加,实际最高可贷额度为200万元。
此外,提高借款人年龄上限,贷款到期年龄上限延长至男性68岁、女性63岁,或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