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的母亲
结识了一名跳广场舞的朋友,
这名朋友这段时间一直向她母亲
提出借用银行卡,
并承诺每月支付3万元的"好处费",
女子担心母亲被骗,
赶紧报警求助。
报警人:“你好,是这样的,警察同志,我们没有跟我妈妈住在一起,她最近这段时间老是跟我说有人叫她做什么,只要给人家银行卡,就每个月给她打3万块钱。”
接警后,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很快找到了报警人母亲。
老人:“他们来人对我说把身份证(银行卡)给她后,每个月可以给3万块钱,我对我女儿说,她把我骂得不得了。”
警察:“不要相信,怎么可能。”
老人说向她借银行卡的是一名跳广场舞的朋友,这名朋友以投资理财为由,多次游说她出借银行卡。
民警:“那些诈骗团伙,专门收集别人的银行卡。”
老人:“我认识的,我们跳舞的。”
民警:“她背后的人你就不认识。你认识她,但是她背后有人唆使她。不要把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包括电话卡,借给别人用。”
所幸,老人在子女的极力劝阻下还没有把银行卡借出去,民警给老人详细讲解了银行卡出借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昆明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一大队二中队辅警 李琳:“借卡返利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认识的人也好,如果是借用的银行卡或者身份证、电话卡之类的都不能借,因为这些都是涉及你个人隐私。如果借过去,一旦造成任何违法问题,都是由(提供)信息本人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