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慧智微(688512)报收于10.85元,较上周的10.5元上涨3.33%。本周,慧智微7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10.95元。7月7日盘中最低价报10.4元。慧智微当前最新总市值49.99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135/16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078/5149。
本周关注点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一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二是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一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措施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是《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公司将注销共计19.40万份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操作流程包括人力资源部编制明细表、财务部审批并支付、提交等额置换申请、划转资金及记录台账等步骤。保荐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慧智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保荐人均表示同意,认为该操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2025年7月3日和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共计19.40万份股票期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注销共计19.4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80万份股票期权;因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结束,注销当期未行权的14.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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