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安农商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报告显示,近日,吉安农商银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银罚决字〔2025〕26号),对该行未落实金融统计业务管理规定、人民币业务管理规定、国库业务管理规定、征信管理规定、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等事项罚款人民币231.83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该行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迅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持续提升全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加强合规文化宣传,强化合规意识,严守风险底线,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官网信息显示,吉安农商银行由原吉州、青原两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改制而成,于2011年12月16日挂牌开业。总行内设13个职能部门、5个事业部,现有27个营业网点、115个普惠金融服务站。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吉安农商银行总资产262.90亿元。业绩方面,2024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96亿元,同比下降8.82%;实现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0.93%。2024年末吉安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84%。
值得注意的是,吉安农商银行官网发布的2024年年报存在数据“打架”情况,疑似将增长数据误写为下降。该行在“利润实现情况”中表示,该行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10781.2万元,同比减少781.25万元,降幅7.81%;缴纳当期所得税3564.57万元;实现净利润7216.63万元,同比减少66.52万元,降幅0.93%。而同一份报告中“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显示,该行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较2023年有所上升。其中,利润总额上升781.25万元,同比增幅为7.81%;净利润上升66.52万元,同比增幅为0.93%。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