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法院刚柔并济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案,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60000元购车尾款,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李某(化名)将其所有的一辆丰田小车转让给刘某(化名),双方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协议载明交易价款为人民币80000元,约定车款分期付款,每月22号还款3000元,车辆欠款60000元分2年还清。签订协议后,李某将车辆及行驶证等一并交付给刘某,之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签订上述协议后,刘某支付20000元车款给李某,剩余车款60000元未按约定支付。李某经催收无果,于2021年9月向丰顺法院提起诉讼。丰顺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10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刘某应偿还原告李某欠款60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李某于2025年1月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履行完送达手续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控,除涉案车辆外,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了僵局。执行人员决定把涉案车辆作为案件突破口,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执行人员耐心督促其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若再不履行支付义务,涉案车辆将被法院依法扣押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本案欠款。刘某一听到法院要扣押拍卖他的车辆就慌了神,连忙表态其将立即向李某偿还欠款。得到刘某的承诺后,执行人员同意暂不予处置其名下车辆。2025年7月10日,申请执行人李某表示已收到刘某的60000元还款,并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书。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南方+记者 黄培强
通讯员 洪燕 陈文静
【作者】 黄培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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