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柴荆
7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业务违规,被处以罚款455万元,李方敏、陈世叠、李坚和朱张翔分别被处以警告。
罚单显示,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收费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存款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跨区域开展业务;投资业务整改不到位;股权管理不规范;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
天眼查信息显示,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5年,系大诚实业有限公司成员,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30784.2344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浙江省同行,实缴资本129497.0251万人民币,并已于2018年完成了战略融资。
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67762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14条,涉案总金额1654.853296万元;涉诉关系2756条,开庭公告288条,立案信息143条。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