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家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新政适用于哈市行政区域内,在一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同时,符合规定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通知》要求,职工家庭申请贷款时,除现行贷款办理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原有旧出售合同。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还需结合申请人公积金实缴情况、购房总价、首付比例、信用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一篇:哈尔滨出台公积金新政:支持购房“以旧换新”,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
下一篇:央行:第二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