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掩盖不良贷款、投资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被罚260万元。
同时,时任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一部负责人葛云凌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恒丰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胡江、时任恒丰银行重庆高新支行行长张海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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