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根据处罚公告,东方金诚的违法行为有两点: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一致性原则管理规定。对此,央行北京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2.9万元。
同时,央行北京分行还对时任东方金诚大区总经理的张某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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