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宁波金融监管局披露关于宁波江北富民村镇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解散宁波江北富民村镇股份有限公司,该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宁波金融监管局表示,接此批复文件后,该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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