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本市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参保人员通过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可将术前(检查检验项目及检查检验项目所需药品、耗材费用等)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提高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详情戳→
来源:北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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