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5日裁定本案交由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对调查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
若职工对《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所公示的内容及本文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5月2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及提供相关依据,逾期则视为没有异议。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9楼东,联系人钱先生,电话:13575358655。
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13日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