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夏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金融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一纸罚单,将中原银行南阳分行推上风口浪尖。2025年5月27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宛金罚决字〔2025〕49-52号)显示,该分行因“员工违规资金往来及信贷核保严重失职”两项违规行为,被处以60万元罚款,另有3名相关员工被警告处分。
双重违规
罚单揭露了该分行存在的两类严重内控漏洞。
一方面,银行员工存在“违规借用客户资金和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的行为。此类员工与客户间的“非正常资金往来”,极易滋生利益输送、道德风险及客户纠纷,直接破坏银行业务的合规根基。
时任中原银行南阳龙中支行市场经理陈某因此项违规被处以警告。
另一方面,“信贷人员核保不尽职,导致冒名担保”暴露出贷款审核环节的重大疏漏。信贷人员未严格核验担保人身份及担保真实性,导致担保无效或存在法律瑕疵,极大削弱了银行贷款的风险缓释能力。
时任分行营业部负责人朱某及客户经理华某因该问题同步领罚。
处罚结果
南阳金融监管分局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实施了“双罚制”处理。
中原银行南阳分行因同时涉及两项违规,被处以60万元罚款(宛金罚决字〔2025〕49号),成为该行2025年已知的第二张罚单。
三名相关员工全部被警告:
- 华某(时任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对冒名担保问题直接负责(宛金罚决字〔2025〕50号)
- 朱某(时任营业部负责人):管理责任难逃(宛金罚决字〔2025〕51号)
- 陈某(时任龙中支行市场经理):涉及违规资金往来(宛金罚决字〔2025〕52号)
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机构与个人同步追责的执法趋势。
监管态势
南阳金融监管分局此次重拳出击并非孤例。监管记录显示,中原银行南阳分行早在2019年1月就曾因“以贷转存”违规被罚款20万元,相关支行员工张钊、曾庆太亦被警告。这表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信贷资金流向及员工合规行为的监控力度。
本次对中原银行的处罚金额显著高于以往同类案例,反映出监管对员工行为管理及信贷操作风险的容忍度进一步降低。
银行背景
中原银行成立于2014年12月,2017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022年5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完成对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及焦作中旅银行的吸收合并。
目前,中原银行下辖18家分行,600余家营业网点,1家消费金融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和13家村镇银行。目前以突破1.3万亿的总资产以及超1.8万名的员工人数,成为区域性银行巨头。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以来该行已有多名高管落马,包括前后两任董事长窦荣兴、徐诺金及原副行长赵卫华原副董事长魏杰、原副监事长贾继红,暴露出公司治理的深层隐忧。
深层困局
此次罚单背后,折射出中原银行在规模扩张中难以回避的内控与合规挑战。
行业分析指出,员工违规资金往来在农商行、村镇银行中较为常见,但在中原银行这类万亿级城商行中出现,表明其员工行为监控机制存在明显缺陷。核保环节的失职更是信贷管理链条的致命短板。
2025年是中原银行“三五战略”的开局之年,但内控漏洞频现、高管震荡余波及资产质量压力,使其“打造一流城商行”的目标面临严峻考验。
此次南阳分行的罚单如同一个刺耳的警钟——当基层员工能随意挪用客户资金,当信贷核保沦为形式,再庞大的资产规模也难掩根基的动摇。
对银行业而言,真正的一流从不仅在于网点数量或资产数字,而在于每一笔业务背后坚不可摧的合规底线。
中原银行近年经营指标(2024年报数据)
数据来源:中原银行2024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