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落实国家金融领域开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广东省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参与境内债券承销,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稳步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QFLP)境内投资试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周亮)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搭建企业出海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全球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市场网络布局,加快建设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开展国际资质认证,积极开辟新业务、新领域和新市场。发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广州、深圳)等作用,支持组建出海联盟,为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出海提供全链条的公共服务和解决方案,有效对接海外推广资源。
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积极争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数字贸易、服务贸易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运用贸易金融、股权投资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创新发展。
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落实国家金融领域开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广东省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参与境内债券承销,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稳步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QFLP)境内投资试点。加强与港澳金融合作,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更高水平便利化,广东省内优质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服务贸易等跨境人民币结算。积极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便利化试点业务,推动扩大试点银行和企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