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振消费,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中国完善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1月20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时间从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延长至一年四个月(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
根据此前相关规定(即财金〔2025〕80号文),个人消费贷款中的信用卡业务不在财政贴息范围内。而上述《通知》明确,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所谓个人信用卡账单分期,是指个人申请将已出账单的全部或部分消费交易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消费转分期是指个人持卡消费后,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消费交易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
另外《通知》还提高了贴息标准,拓展了贴息领域。
按照此前相关规定,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领域中,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而此次《通知》取消前述贴息消费领域限制,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此前相关规定明确,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方面,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另外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即最高单笔贴息500元)。
而《通知》明确,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除此之外,上述《通知》还增加经办机构,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
除了上述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外,今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延续,首批62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已下达各地。
此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以“真金白银”支持居民消费,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同时,支持扩大内需,同此前出台的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以及财政部同期出台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形成“组合拳”,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协同发力,加力提振消费,巩固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