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7月9日,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易联支付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支付”)遭遇“双罚”。
具体来看,易联支付所涉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未落实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用户权益保障机制;未按照规定报送、保存相关信息、资料或者公示相关事项、履行报告要求。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对该公司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74.50万元,另处罚款572万元,罚没总额超946万元。
同时,时任易联支付董事、副总经理王某春对该公司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