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客户现金买黄金、钻石,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机构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5〕124号)。其中明确,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