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在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中,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凭借其兼具一定收益性和相对安全性的特点,成为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关注焦点。然而,部分中小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发展却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不仅制约融资成本的下行,更对自身的稳健经营构成了挑战。对此,建议中小银行通过构建合理的业务运营机制、丰富产品标的与结构、拓展交易对手及提升自身的市场研究和交易能力等措施,推动结构性存款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结构性存款作为一般性存款的补充形式,通过挂钩利率、汇率和贵金属等标的为具备投资能力的客户提供额外收益。中小银行服务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及个人客户,相较于大型银行,表现出对结构性存款的需求和依赖。作为中小银行实现差异化竞争的重要工具,结构性存款的发展与监管政策、市场需求及银行自身能力建设密切相关。本文基于中小银行结构性存款发行现状,分析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建议。
一、中小银行结构性存款发行现状
(一)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1. 市场规模
结构性存款的规模演变与监管政策、市场需求及银行策略调整紧密相关。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数据显示,2018—2019年,受银行存款竞争加剧及“资管新规”禁止发行保本理财影响,结构性存款快速扩张,2020年4月达到12.14万亿元峰值,中小型银行增幅显著。2020年下半年起,监管层针对“假结构”和“变相保本”等问题加强整治,要求银行具备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并将结构性存款纳入表内核算并要求计提资本拨备,这导致市场规模持续下降,2020年底压降至6.44万亿元,2023年末进一步降至 4.01 万亿元,较峰值压降近2/3。2024年以来,单位结构性存款受资本市场波动和手工补息规范的影响而出现阶段性反弹,但个人结构性存款继续减少。截至2025年7月末,中资大型银行及中资中小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为4.5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3%,同比下降2.49%,反映出监管常态化下的动态平衡。
2. 客户类型
结构性存款发行呈现出明显的分层特征。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凭借较强的衍生品交易能力和客户基础,成为市场主导力量,覆盖企业与个人客户,产品设计相对多元;部分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农商行也参与其中,但农商行受区域经济特点和客户结构影响,以对公客户为主,侧重通过结构性存款满足企业的短期资金配置需求。这种客户分布差异,与不同类型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需求密切相关。企业客户对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稳定性的平衡要求更高,而个人客户则更易受市场情绪和替代产品(如净值型理财、基金)的影响。
3. 业务模式
从业务模式来看,受限于发行规模、人员投入及系统建设等成本约束,中小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基本采用代理模式。这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是结构性存款业务所创造的中间业务收入难以覆盖自营所需的人工、系统成本;二是自营模式会加大衍生品交易管理风险,而代理模式在风险管理、系统及人员等方面投入成本相对更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则凭借自身优势更倾向于采用自营模式,既能掌握产品设计主动权,又能通过衍生品交易获取更高中间业务收入。
(二)挂钩标的和结构类型
1. 挂钩标的
银行间市场常见挂钩标的包括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和贵金属等。常见的利率标的是10年期国债收益率,适合追求稳健收益的企业客户及风险偏好保守的个人客户,可通过锁定利率波动区间实现稳定收益;汇率标的常见的有USD/CNY、EUR/CNY等,适合预期汇率波动区间稳定的外贸企业,可锁定收益;贵金属标的常见的如上海黄金交易所的AU9999合约和COMEX黄金期货主力合约(人民币计价),作为避险资产,适合市场波动剧烈时偏好稳健收益的客户;股票指数标的常见的有沪深 300 指数、中证500指数,收益率波动较大,适合对股市有信心的进取型客户。
2. 主流结构类型
(1)双边不触碰结构:采用期末观察模式,若观察期末标的价格始终未触碰区间上下限,则客户可获得较高收益率;若触碰任意一边,则客户获得较低收益率。
(2)区间累计结构:采用每日观察模式,若当天标的价格落在区间内,则当天以高收益累积,若当天标的价格落在区间外,则当天以低收益累积,观察期内进行观察收益率计算,到期后按计息天数计算总收益率。
(3)三阶二元结构:采取期末观察模式,设置三个价格区间,期末观察日标的价格落在不同区间对应不同的收益率,且同一区间的收益率相同。
(4)鲨鱼鳍结构:采取每日观察模式,根据挂钩标的期末与期初的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上涨/下跌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观察日触发敲出事件,可提前锁定收益,产品到期日分享敲出收益,若未发生敲出事件,则期末观察日标的价格落在不同行权区间对应不同的收益率。
二、中小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面临的问题
(一)外部监管约束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衍生品交易业务分为普通类资格和基础类资格,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必须具备普通类资格。由于大部分中小银行缺乏这一资格,无法独立发行。同时,随着结构性存款规模快速增长及市场间套利现象频现,监管层已下达明确压降要求,导致中小银行短期内难以扩大发行规模,业务拓展面临资格缺失与规模管控的双重约束。
(二)负债端融资成本问题
结构性存款的快速增长推高了银行负债端成本,其中 “假结构” 存款产品的负面影响尤为突出。部分银行为了存款规模增长,通过设置较高的预期收益吸引客户,将衍生部分的收益条件设置为几乎不可能触发的条款,或者将观察区间设置较为宽松,使得高收益承诺实质成为刚性兑付,这就推高了银行负债端成本,并间接传导至实体融资领域,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违背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
(三)人员配置欠缺
结构性存款是在普通存款基础上挂钩衍生标的物(包括利率、汇率、股指和贵金属等)。根据《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衍生品交易涉及的交易员、风险模型研究人员、风险分析人员等需具备丰富的衍生业务知识,但此类高端金融人才在市场上供给紧缺,中小银行受限于地域、资源限制等因素,难以吸引和留存高端专业人才,导致面临业务知识更新、系统升级及专业能力培养的多重压力。
(四)系统配置欠缺
随着结构化存款规模扩大,监管对“真结构”产品的估值能力及风险管理提出更加明确要求,需专业系统支撑衍生品定价、头寸管理、估值及风险对冲等环节。但中小银行系统配置普遍不足,例如在汇率大幅波动时,因缺乏有效的衍生标的风险敞口对冲手段,可能导致挂钩产品无法行权,既影响客户收益体验,也削弱了客户对产品的信心,制约业务可持续发展。
(五)投资者教育和销售渠道建设不到位
中小银行客群对结构性存款的结构与收益组成认知不足,部分客户误认为其是 “保本保息” 的传统存款,忽视了潜在风险。同时,银行营销人员对产品的认知有限,需加强培训指导以做好客户解释和投资者教育工作。此外,销售渠道建设不完善也制约业务发展,部分中小银行在发行、营销环节管理不规范,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双录”(录音、录像),且忽视对客户的流动性风险提示(如投资期内不能提前支取),进一步加剧了业务开展的合规风险。
三、中小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的建议
(一)优化业务运营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中小银行需明确各部门在结构性存款业务中的职能分工,形成高效协同的运营体系。前台部门负责产品的开发设计、营销组织与考核、投资交易及与交易对手的平盘交易,需紧密对接市场需求与客户偏好,确保产品竞争力;中台部门承担结构性存款的风险监控职责,审核平盘交易的合理性,并负责产品全流程的风险合规把控,保障业务在监管框架内运行;后台部门专注于资金清算、交割工作以及账务处理,确保业务操作的准确性与及时性。通过清晰的权责划分,提升业务运营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
(二)丰富产品标的与结构,增强市场契合度
在标的拓展与结构设计上,需结合不同标的特性匹配适配结构,兼顾风险可控性与客户收益预期,构建 “标的多元、结构灵活、成本可控” 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体系,提升在区域市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丰富挂钩标的,完善产品的结构设计,扩大收益率区间,采用到期日观察、每日观察和区间整段观察等不同观察方式,细化收益实现条件,为客户提供更优的选择方案。比如,针对波动频繁的标的可采用每日观察的区间累计结构,针对长期趋势明确的标的可采用到期日观察的二元结构,提升产品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
(三)拓展交易对手,优化报价与合作效率
目前中小银行主要与大型股份制行(如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开展合作,虽能满足基础的衍生交易需求,但在贵金属、权益类标的等领域的报价优势不足,需要进一步丰富交易对手类型,构建多元化合作体系。一方面继续深化与大型股份制银行的合作,利用其在外汇市场的流动性与报价优势,在挂钩汇率的结构性存款中降低对冲成本,提升产品收益率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引入具备衍生资质的头部券商类对手作为新增对手方,覆盖多元标的,借助其在股票指数和贵金属等标的的定价模型与对冲工具优势,降低权益类、商品类结构性存款的运作成本,同时依托其投研能力优化产品结构设计。
通过建立对手方动态评估机制,定期从报价竞争力、履约能力、合作效率等维度对交易对手进行评级,优先与综合评分高的机构开展大额或复杂结构业务,同时分散合作比例,避免对单一对手的依赖,降低对手方信用风险。通过交易对手的多元化,提高产品的行权概率、优化报价水平。
(四)强化专业人才支撑,提升交易和风险管理能力
结构性存款业务嵌入的衍生品投资对专业能力要求较高,需配备衍生产品交易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要求其精准预判宏观经济走势,挂钩标的(利率、汇率、商品等)的波动规律,具备择时和择券能力。同时,金融衍生品潜在风险较大,需要有专业风控人才有效控制风险敞口,确保业务符合监管准入要求。通过组建专业团队,既能提升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稳定性与市场竞争力,又能在合规前提下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为中小银行突破代理模式局限、逐步提升自营能力奠定基础,在监管框架内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
(五)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支撑,夯实投资者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引导客户打破“刚性兑付”的理念,让其充分认识衍生品市场交易风险。比如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和风险提示等活动,介绍衍生品市场的运作机制,结合真实的风险事件,让客户直观感受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二是全面规范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披露。各相关部门需统一信息披露标准,严格规范内容与形式,通过募集说明书、产品风险说明书和客户权益告知书等文件,向客户清晰、准确、全面地说明产品结构、收益条件及各类风险。在产品结构方面,要详细解读挂钩标的、行权条件和计息方式等核心要素,避免使用模糊表述;收益条件需明确不同市场情景下的收益计算方等;风险披露则要涵盖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进行提示,确保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
作者:胡丽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