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东湖高新(600133)报收于9.11元,较上周的9.06元上涨0.55%。本周,东湖高新9月1日盘中最高价报9.14元。9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8.85元。东湖高新当前最新总市值97.13亿元,在环境治理板块市值排名22/10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884/5152。
本周关注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无反担保。泰欣环境注册资本10,522.75万元,公司持股98.35%。截至2025年6月30日,泰欣环境资产总额133,341.48万元,负债总额70,277.19万元,资产净额63,064.29万元,2025年1-6月净利润-1,885.55万元。本次担保属于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已批准未使用额度)为731,004.7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51%,其中实际担保余额128,504.72万元,无逾期担保。
关于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5年兑付完成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发行了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2东湖高新MTN002”,债券代码102282018,期限3年,发行利率3.03%,实际发行金额5亿元。起息日为2022年8月31日,兑付日为2025年9月2日。公司已于2023年9月2日、2024年9月2日按期完成年度利息兑付。2025年9月2日,公司已按期完成该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兑付,实际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515,150,000.00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相关付息兑付文件可在上海清算所和中国货币网查询。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湖投资、咸宁资本、咸宁产业共同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产业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亿元,东湖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与鸿基骏业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5,126,060.00元,泰欣环境出资36,811,769.40元持股49%,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补选董事等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6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鸿基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5,126,060.00元,泰欣环境认缴出资36,811,769.40元,持股49%;鸿基骏业认缴出资38,314,290.60元,持股51%。项目公司由泰欣环境纳入合并报表。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地点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补选赵九泉为非独立董事、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放弃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等议案。其中第2、3、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第1、2、5、6、7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6、7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5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0,000万元,占比40%;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占比10%。咸宁高新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咸宁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认缴12,500万元,分别占比25%。基金重点投资新材料、先进制造、大健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可延长2年。基金管理人为东湖投资,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需四票及以上通过。基金利润分配遵循“先回本后分利”,门槛收益率为单利年化6%。基金尚处筹划阶段,存在募集、备案及投资风险。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鸿基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5,126,060.00元,泰欣环境认缴36,811,769.40元持股49%,鸿基骏业认缴38,314,290.60元持股51%,项目公司由泰欣环境纳入合并报表。该项目公司负责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37,563.03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特许经营期限40年,采用BOOT模式。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尚未注册,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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