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对自己鬼迷心窍的盗窃行为真的十分后悔!”面对警方审讯,46岁的马某发出悔不当初的感叹。近日,大连市公安局金普新区分局(金州分局)破获一起盗窃黄金首饰案,犯罪嫌疑人盗窃3枚总价值1.2万余元的黄金吊坠后心存侥幸,没想到不到半个月民警就找上门来。
8月29日14时许,大连金普新区光中街道某购物广场黄金饰品店发生一起黄金首饰被盗案,3枚黄金吊坠丢失,价值12000余元。案发后,大连市公安局金普新区分局(金州分局)刑侦责任区一中队立即立案展开侦查。警方调取店内的视频监控后发现,案发当日一名身穿套头衫、黑白条纹裤,斜背挎包,戴口罩的短发女子在案发柜台前挑选黄金饰品时,其不寻常的行为十分可疑。画面中,女子在拿看售货员放在柜台上面的首饰展示盒中黄金吊坠后,继续与售货员说笑并俯身趴在柜台上挑选柜台内饰品,就在售货员低头整理饰品盒子时,可疑女子压在身下的左手疑似握着东西悄悄塞到左裤兜。经当日接待女子的售货员回忆,画面中的女子在案发当日确实到店内挑选拿试过多款黄金吊坠。侦查民警随后对该嫌疑女子的身份进一步追查,经过多日的走访摸排确认后,锁定该女子为马某(女,46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12日上午10时,登沙河派出所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时获知嫌疑人马某在辖区出现。10时50分,社区民警赵相政、丛宏来在村里马某亲属家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马某起初还很“镇定”,装作一脸茫然。最终在公安机关缜密的证据佐证下,马某自知事情败露,无法隐瞒,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经查,马某在挑选黄金饰品时见店员将多个黄金吊坠拿给自己试戴,产生了贪欲,于是趁售货员不注意,将3个黄金吊坠揣进裤子口袋里偷走,后将赃物变卖挥霍。赵相政在马某到案后跟进释法,教育马某认清自己的犯罪行为,讲明只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才能争取得到宽大处理。警方已追回被盗商家的全部经济损失。目前马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志远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