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黄金饰品,竟成了连接两条生命与一场悲剧的导火索。2025年8月初,因见保洁员佩戴金饰而起歹念、残忍行凶的王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这起从2023年秋天延续至2025年盛夏的案件,既让人们看到人性中难以遏制的贪婪之恶,也让公众围绕安全防范、法律惩戒展开了诸多讨论。
据9月19日的报道称,2023年9月29日,王某某入住桐城市某宾馆。入住期间,他注意到宾馆60岁的保洁员方某某身上佩戴着黄金饰品,彼时囊中羞涩的他,竟由此萌生了抢劫的念头。10月5日上午8点多,王某某办理了退房手续,随后乘坐网约车前往桐城市区,特意购买了长裤、鞋子和帽子,换装后再次返回之前入住的宾馆。他以要住宿选房为借口,让方某某带路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趁方某某不备,将其拉至床上,先后采用扼颈、塑料袋捂口鼻、透明宽胶带缠绕口鼻多圈的方式,导致方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得逞后,王某某劫走方某某身上的黄金手镯一个、黄金戒指一枚、黄金项链一条,经评估这些金饰价值22915元,他还顺手带走了方某某的手机并将其毁弃,试图销毁痕迹。
案件侦破后,司法程序依法推进。2024年4月25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面对判决,王某某提出上诉。2024年10月1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2025年8月8日,法院工作人员将王某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起恶性抢劫杀人案就此尘埃落定。
案件相关信息公布后,网友们在评论区展开了热烈讨论,不少人结合自身经历或观察表达看法。“80后的小温暖”分享了两起亲身见闻的抢金饰事件:“2008年,我骑车带着3岁多的儿子,被后面骑摩托车的人拽走项链,还好链子细,我没摔倒,不然带着孩子后果不堪设想。06年左右在苏州打工,厂里负责垃圾回收的老板娘,因为项链粗被拽倒,脸都摔破了。所以现在我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
“元气小红花v5”则提到了自家婆婆的经历:“我婆婆就爱戴首饰,一条项链40多克,全套首饰。自从给她大儿还账,所有首饰都没了,后来我和老公给她买了个30克的小克数金手镯,戴了一年也不见了。现在啥也没了,省得被人抢。”
针对王某某的行为,网友们纷纷表达谴责。“宇宙流星37733839”直言:“这个杀人的命也就值两万多块钱。”“正能量宇宙n8”更是气愤:“他还敢上诉,抢劫还杀人灭口,不判死刑对不起法律的威严。”“多才多艺圆月JnM”则疑惑又痛惜:“抢劫杀人明知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还有人铤而走险?你以为跑得掉吗?即使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也有网友从安全防范角度给出提醒。“雨薇6152375985”说:“出去干活,最好别带值钱的。在我看来,成天穿金戴银的,都那么富有了,就没必要出去干活了。我只带银的,金的从来不戴,项链戴个铂金的,这没人惦记。”“天之涯云之南19”也认同:“出门打扮普通些比较好,安全,这是个警示。”“紫茉莉79563315”则结合当下环境分析:“现在黄金价格越来越贵,出门尽量少戴,最好不要外露,防人之心不可无啊。现在大环境影响,一些人手头紧,就想出点幺蛾子!”
还有网友谈及案件侦破的必然性,“自在的寂寞男人”表示:“以现在的科技和海量监控,搞抢劫杀人,基本上是抢到钱了也没命花。”“随性自由的小红花dN”也说:“现在什么年代了,犯了案子逃得了吗?”“故国风光”则回忆起过往:“20多年前我在广州火车站附近上班,每天都有抢金货的,趁你不备拽下就跑,我的同事里,所有女的没一个戴金货的。”
这起案件本质是贪婪酿成的悲剧,保洁员方某某只因佩戴金饰便无辜丧命,王某某为两万余元财物不惜剥夺他人生命,最终自己也付出生命代价,两个家庭就此蒙上阴影。法律的严惩的是对生命权的坚决捍卫,也给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贪婪一旦失控,便是通往深渊的开始。而网友们热议的安全提醒更该成为共识——财不外露不是怯懦,而是面对复杂人性时,对自己和家人最基本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