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3日,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阳光房地产基金”)宣布,其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Henderson Sunligh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通过基金单位及现金支付基本费用及浮动费用。
公告显示,管理人于2025年10月23日已收取合共9,695,890个新基金单位,作为支付截至2025年第二季及第三季之管理人费用的50%。该等新基金单位占紧随该发行后的已发行基金单位(1,748,133,169个)约0.55%。
同时,管理人已于2025年10月收取现金港币10,916,865.00元,作为2025年第三季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亦于2025年8月收取2025年第二季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金额为港币10,957,076.18元。
于收取该等新基金单位前,管理人持有256,467,649个基金单位。
于发行该等新基金单位后,管理人现时持有合共266,163,539个基金单位,占紧随该发行后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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