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聚焦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不断提升异地贷款服务水平。截至2025年9月,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成功发放129笔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贷款额达1.1亿元。
据介绍,2024年12月,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成都市、重庆市、咸阳市成功开通了区外异地“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今年5月,新增建行德阳分行、眉山分行、资阳分行三家区外住房公积金承办机构。目前,区外合作银行网点共30个,其中,四川省24个,重庆市5个,咸阳市1个(西咸新区)。
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直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认定依据,取消了职工收入证明相关材料,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降到了10个工作日。并提高了贷款额度,对于多子女家庭或者购买绿色建设评价标准二星级以上新建住房的职工,在现行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目前,购买区外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袁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