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关于核准郑荣波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申请》获得通过,批复郑荣波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表示,东亚银行珠海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东亚银行珠海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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