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有没有必要善待自己一次,给自己打造一套纯金衣服?
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有人看到网上普法,离婚时金条就是共同财产,金首饰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这次婚姻不想吃亏。
“黄金归属不在于他的造型,而在于它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主要是指个人价值较低的物品,比如衣服,鞋子。
不然就有大聪明,离婚前将全部存款打造一身专属自己的纯金衣服,是不是这样就能离婚时赚波大的?
所以,高级值钱货,离婚时都要分的。
不过,有的人呢,比较粗心,虽然金首饰很贵,但他们还是不当心丢了。毕竟,再好的机器也有托尼卡的时候。比如,上班干活时没注意丢了,做家务时,掉下水道了。
总不能让不上班,不做家务吧。
前段时间,有人成人礼250万耳坠暴雷,现在又有人要打造纯金衣服,深怕别人不知道你有钱吗?
无论黄金首饰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都要低调。这个就叫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