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支付”)因6项业务违规,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90万元,并处罚款150万元,罚没合计164.90万元。
具体来看,联通支付所涉违规事宜包括: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未按规定留存商户材料;未按规定审核商户材料;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预付卡充值超限额。
同时,联通支付一名负责人关某,先后时任该公司移动支付业务部总监、电子券项目组负责人、权益运营项目组负责人、权益运营部负责人等职,对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开立单位支付账户未留存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核实材料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