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反洗钱、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处罚款152.49万元。
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总经理、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时任广东徐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三人均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1.2万元、1万元、1.2万元。
来源:金融界
上一篇:防诈关键词之“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