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万美元的爱情礼物”,听起来像是一场童话般的浪漫,但对周阿姨来说,这场跨国“恋爱”却最终演变成了一桩犯罪案件。
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提醒市民注意:
退休阿婆遭遇爱情陷阱
周阿姨(化名)是一位已经退休的普通老人。2020年前后,她通过微信认识了自称“托马斯”的土耳其籍海洋工程师(另案处理)。这个男人不仅年轻帅气,还不时上甜言蜜语。短短数月,两人迅速陷入“热恋”,周阿姨甚至开始幻想与他共度余生。
“托马斯”告诉她,他打算退休后来中国定居,并委托了一名外交官运送藏有930万美元的包裹到她这里。这笔钱他打算与周阿姨共同生活使用。然而,这笔巨款需要缴纳运费、清关费等一系列费用。
为了帮男友实现“共同生活”的梦想,周阿姨先后刷信用卡,找亲戚借钱,垫付了70余万元人民币。
之后,周阿姨多次要求“托马斯”返还钱款未果,但仍与他保持联系。
更糟糕的是,为了偿还债务,在2024年3月,周阿姨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听从“托马斯”的安排,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另一名英国律师“Joon”(另案处理),接收犯罪所得,还帮助取现转账,从中获利3万余元。
“之前海关手续费的钱都是我去借的,我负债很高,要通过提供银行卡来赚钱还债务,我现在意识到错了,当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周阿姨说。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周阿姨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共计人民币15.1万元,情节严重。法院决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周阿姨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警惕甜蜜陷阱
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不断翻新手段,以“爱情”“投资”“兼职”为诱饵,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受害者。
虽然周阿姨的初衷,只是帮“男友”一把,却最终沦为诈骗链条中的洗钱环节,承担了不小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给他人。
警惕任何形式的“兼职”,特别是“跑分”“刷单”“代购”“代转账”“冲业绩”等。
对于任何要求操作账户转移来历不明资金的要求,都应坚决拒绝。
若发现非法买卖“两卡”或诈骗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