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变更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外部贷款银行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宣布将旗下华夏华润商业REIT(180601)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外部贷款银行由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变更为深圳分行。这一调整将于5月26日起正式生效,旨在优化业务统筹管理。
公告显示,此次变化源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基于业务后续统筹管理的考虑,决定变更外部贷款银行。经相关方协商并获得基金托管人同意,2025年5月19日,原贷款人和抵押权人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新贷款人和抵押权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以及项目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26日)起,原合同项下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作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全部转移至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合同的其他约定仍然有效。
在作出外部贷款银行变更决定的同时,华夏基金相应修订了基金合同相关内容,修订内容自2025年5月26日起生效。此次修订主要是对基金合同中“外部贷款银行”的定义进行更新,明确了变更过程。
华夏华润商业REIT于2024年2月7日合同生效。基础设施项目公司(青岛嘉昇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已与外部贷款银行签署20亿元授信借款合同,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目前,外部贷款银行已发放12.303亿元贷款。此次外部贷款银行变更不涉及借款合同贷款条件改变,也不影响项目公司现有账户监管安排,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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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