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孙琳琳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获得通过,批复孙琳琳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表示,花旗银行(中国)北京分行应要求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花旗银行(中国)北京分行应督促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