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因向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60万元。同时,秦海松(时任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对“向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这一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李春华(时任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因对“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这一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
梳理发现,该行近年来多次因为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通报。
2022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虚报、瞒报部分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对账户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违法违规事由,被警告并罚款72万元。同时,孙承松(时任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5万元;杨敏(时任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行长)对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1.5万元。
2021年4月底,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0年12月25日,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违规保管客户预签字(章)合同被罚款35万元。
天眼查显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3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2947万人民币。